王迎春律师,辽宁省优秀律师(辽宁省司法厅授予2014至2015年度),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专业,1994年获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,现执业于辽宁煤都律师事务所。
王迎春律师思维缜密,作风严谨,头脑冷静,敬业负责,文字功底深厚,具有亲和力,善于合作,执业多年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民商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,其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、法律顾问(个人/公司/政府),民商领域合同纠纷,公司法律事务,房地产、建筑工程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,婚姻家庭纠纷等法律事务,并先后担任外资独资企业、政府机关、民营企业、国企、学校、个人的长年法律顾问,获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赞誉。王迎春律师擅长民商领域法律事务,处理公司法律事务、合同的起草审核和修改,出具法律意见书,参与了多起商务谈判,目标领域涉及房地产开发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、采矿权转让等方面,并为委托人出具了大量的法律文书。